本报讯(扬卫宣丁云)昨晚,市疾控中心发布苏康码“*码”查验管理要求,“*码”人员应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原则上为集中隔离,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进行核酸检测。市民如发现个人苏康码为“*码”,应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报告。
要求具体内容为:所有苏康码“*码”人员应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原则上为集中隔离,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进行核酸检测。各小区、公共场所包括“两站一场”、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要严格执行苏康码查验措施。上述场所一旦发现苏康码“*码”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并要求“*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在临时隔离场所(区域)或指定地点等候,不得随意离开,配合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市民如发现个人苏康码为“*码”,应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管控措施。苏康码“*码”人员一周内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申请恢复绿码,转码需携带转码证明(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驳转运工作人员证明等)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街道(乡镇)审核后集中上报给县(市、区)疾控机构进行转码。
本文来源:扬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