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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
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关于明确来长返长人员及春节期间
返乡群众健康服务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疫情防控最新*策要求,统筹做好全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科学精准开展来长返长人员健康服务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通告全文
一、入境后隔离期满的来长返长人员
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长返长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2”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1月28日以来,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长返长后实施集中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相关症状的,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补齐至14天。
二、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来长返长人员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三、中高风险地区来长返长人员
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长返长,确需来长返长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长返长,确需来长返长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四、低风险地区来长返长人员
(一)省外低风险地区来长返长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长返长、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长返长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五、治愈出院人员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