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情期间的房屋租赁纠纷怎么解决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省市采取关闭公共娱乐场所、交通管制的措施,甚至在城市、村镇采取防控措施,以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这些防控措施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导致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纠纷,现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示如下:
租客疫情前已拖欠租金房主能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因此,只有在疫情发生期间产生的违约行为,法院可以结合疫情及防控措施的影响以及当事人主张免除责任的理由,综合考量是否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就疫情开始前租客已发生的违约行为,房主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金。
租赁双方已经产生纠纷疫情期间如何到法院立案
疫情期间,为了有效防控,许多地方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多地法院也关闭了现场立案及服务大厅,客观上给当事人立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障碍。
但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同时,各地法院也开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