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春节
不少朋友即将放假
但河南多地出现本土疫情
提醒大家尽量减少流动
一些小伙伴打算返乡
却不知道能不能回?用不用隔离?
河南18地
最新返乡隔离*策
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哦~
郑州市
入郑最新防疫*策
一、返郑人员请提前报备
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元旦、春节期间返郑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了解郑州市疫情防控*策,在返郑前3天通过“郑好办”APP:疫情服务→其它服务→返郑人员登记管理,逐项据实填报信息;或电话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报备。省外人员、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向单位报备过的市外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提前3天报备后,返郑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指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和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交通运输工具等行业从业人员。
二、境外入(返)郑人员
根据年12月10日郑州市就外地来(返)郑人员发出提醒:
1、境外入郑人员应提前48小时向入郑后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到郑车辆(航班)编号等具体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
2、对郑州口岸入境的本省人员,且目的地为郑州的,落实“21+7+2”措施,即在郑州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对在其他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返郑后落实“7+7+2”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三、中高风险及关联区域(返)郑人员
根据郑州市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未满14天、未向所在单位报备且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和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交通运输工具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入(返)郑。
根据年12月10日郑州市就外地来(返)郑人员发出提醒:
1、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或者街道来(返)郑人员落实“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郑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郑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即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2、对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前14天内,有该地区所在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郑人员,视个人轨迹排查结果,分类落实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有该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郑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3、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郑人员,根据该地的封闭封控管理措施,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三天两检”:即“点对点”简易出行(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至核酸检测点进行首次采样,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间隔24小时后,再次“点对点”简易出行至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正常且向社区报备后,可恢复正常活动。
四、省外非涉疫地区且和确诊病例或感染者无轨迹相连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市外入(返)郑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根据郑州市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返郑后配合社区(村)完成7天自我健康监测,避免聚集,减少外出。
五、省内低风险地区入(返)郑人员
根据郑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从省内低风险地区入郑不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自公路入郑人员
根据郑州发布的14号通告,年1月10日8时起,对所有自公路入郑车辆司乘人员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健康码或体温异常人员按疫情防控流程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劝返。
离郑最新防疫*策
郑州市1月5日发布的年第4号通告: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郑,确需离郑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核酸检测证明均可)。
南阳市
1、年1月3日,南阳即日起调整省内人员入宛返宛*策:
一、省内入宛返宛人员(含本市人员返宛)均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人员(含本市人员返宛)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市外入宛返宛人员到达南阳姜营机场、市域内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各高速收费站、相关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干道卡口,入住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须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绿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途径进入市域的,要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入宛返宛人员报备管理和排查管控。
三、各县市区查验点要就近设立临时采样点,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入宛返宛的人员,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按10混1“混检”收费),并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入宛居住地址等)。采样后要求相关人员在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核酸检测结果正常且向社区报备后,可恢复正常活动。
2、年1月10日,南阳市发布紧急提醒:
各卡口查验点加强天津市、安阳市进入我市人员进行查验,无核酸阴性证明的一律劝返。
信阳市
1、年1月15日,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补充通告,自年1月16日零时起:
一、确有必要返乡来信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提前填报所到县区报备码;本省内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省外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返乡来信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县级)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返乡来信人员,要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四、有信阳市域外旅居史的其他返乡来信人员,要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年12月27日以来,已返乡人员自入信之日起7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
上述人员均需按规定时间和次数完成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方可正常活动。
2、年1月11日,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从年1月12日0时起:
我市市民非必要不出市、不跨县、不聚集,暂停各种形式的走亲访友、公务出差,尤其是不前往境外和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告确诊病例地区的市县,确需离市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商丘市
年1月16日,商丘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年第15号):
一、对年12月25(含)从天津市、深圳市罗湖区;12月28日(含)从安阳市;年1月1日(含)以来有珠海、北京市海淀区来(返)商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单位或住宿酒店(宾馆)报告,健康码一律赋予“红码”,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全面开展深入排查,对所有排查到的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商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
二、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商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码”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单位或住宿酒店(宾馆)报告,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不得外出、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如隐瞒不报,不遵守防疫*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返)商人员,由属地县(市、区)严格落实点对点、人盯人闭环管理,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加强旅客信息查验,落实测量体温、“三码联查”等要求,严格排查来(返)商人员,对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五、全市境内所有高速公路下站口和与外地市连通的国道、省道干线公路设置的防疫监测点,分类实施来(返)商人员、车辆管控。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商人员及车辆,原则上一律劝返,对因特殊情况人员确需入商的人员,由所在县(市、区)闭环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公安和疫情防控部门对路面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凡拒不执行通告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年1月6日,商丘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年第4号):
一、严格入(离)商人员管理
1、省外入商人员、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地市人员入商务必提前3天向社区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商时落实测温、扫码等查验措施,体温或健康码异常人员按疫情防控流程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地市入商车辆、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区县(市)入商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有效证明将劝返。
2、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商,确需离商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核酸检测证明均可)。
周口市
近日,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返乡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返回后均须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告,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填报14天内行程轨迹;省内来(返)周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省外来(返)周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均需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对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返)周人员落实“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2、7、10、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来(返)周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及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恢复正常活动。
三、境外来(返)周人员。在入境地即将完成14天集中隔离返周前,应提前48小时向入周后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到豫车辆(航班)编号等具体信息,并主动配合完成闭环转运及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对境外来(返)周人员落实“7+7+2”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解除隔离时要进行“双采双检”,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四、高风险职业返乡人员。对从事冷链行业、医疗卫生机构、隔离场所、机场口岸、国际交通工具、外籍船舶作业等高风险职业返乡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及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恢复正常活动。
对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至少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其他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及市场监管一线人员等人群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每周一次抽样核酸检测。
五、健康码红码、*码人员。健康码红码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码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具体情况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河南省健康码赋码规则》(第二版)要求执行。
驻马店市
驻马店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一、请以下人员立即报备
1、年12月31日(含)以来有珠海市旅居史的人员;
2、与近期各地公布的阳性病例和我市公布的密切接触者轨迹发生重叠的人员;
3、健康码为“红码”或“*码”人员。
二、非必要不离驻
请广大市民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