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哈市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就哈尔滨市隔离政策进行发布。
哈尔滨市的隔离政策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0日之前,对韩国、日本、意大利、伊朗等疫情严重国家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哈人员采取集中隔离14天的措施;对其他国家和国内中风险地区入(返)哈人员,采取居家隔离14天的措施,无论是集中隔离还是居家隔离,都要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第二阶段,从3月20日之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所有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哈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的,经严格评估后,可进行居家隔离。
4月2日,省第14号公告发布后,又进一步强化了管控措施,对所有境外入(返)哈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14天+两次核酸检测+一次血清抗体检测”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