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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及14天内有上海市
旅居史来(返)连人员主动报备
和健康管理的通告
一、上海市来(返)连人员14日内(4月2日以来)已抵连,并已实施管控措施的,继续按照原管控措施进行管控;未落实管控措施的,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实施“自抵连之日起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凡不报备被发现的,一律立即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时间从隔离之日算起,费用自理。
二、即日起,上海市及14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连人员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报备。报备可通过登录“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