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为沈阳市的入境人员
进行28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目的地为沈阳市的入境人员,闭环转运至入境人员定点隔离宾馆进行28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时间为集中隔离的第1、4、7、14、21、28天,其中第14天和第28天采取双采双检,第7天和第14天两次抗体检测不变。
目的地为外省市的入境人员,闭环转运至入境人员定点隔离宾馆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将闭环转运至“三站一场”离沈,由目的地继续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第三地入境的来(返)沈人员返沈后,将闭环转运至属地,由各区县(市)指挥部继续落实其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上述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由定点集中隔离宾馆发放“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
健康随访期间
每两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按照“四方责任”的要求,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由各区县(市)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入境人员的居家健康管理工作,要对其继续进行为期28天的后续健康随访,每周一次电话问询,每两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在28天健康随访期间,入境人员要继续坚持每天早晚进行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聚集活动。在随访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向社区或单位报告,由社区申请急救车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上述人员就诊时,社区和个人要按照“四方责任”的要求,医院告知其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
为最大限度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沈阳市全面压实“四方责任”,抓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和后期健康管理:目的地为沈阳市的入境人员实行“28+28”管控政策;健康随访期间,每周一次电话问询,每两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方责任’是指在疫情期间,把全市动员起来,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10月15日,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和后期健康管理政策进行解读。
入境人员购药时
应主动告知本人既往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
沈阳市既往确诊的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含境外诊断)除健康医院外,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如出现上述十大症状,与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28天健康随访期间就医履行同样程序。
同时,要加强入境人员购药登记报告管理,各类药店要主动询问购买“两抗一退”人员是否曾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并做好登记和报告;入境人员购药时,要按照“四方责任”的要求,主动告知本人既往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还要切实做好解除隔离后入境人员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督促其尽快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时掌握防护技能,提升安全防护意识。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