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司法公开:不但该干,还要大胆干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最高法在这一天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80多位公众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直击热点案件“3Q大战”庭审,观摩法官宣誓仪式并与最高法发言人互动交流。
虽然最高法在每年法制宣传日前后举办公众开放日并不鲜见,但于今年这个“改革再出发”年份
里,“推进审判公开”,以看得见的方式输送正义,已然成为未来一段时间里司法改革的共识和行动的目标之一。因而,最高法这种可谓例行的公开和公开活动中的改革阐述,自是别有深意。
在今天,我们其实无需再去阐释司法公开的意义和价值,正如习近平在三中全会后所讲“搞改革该干的要大胆干”。11月份,最高法官方微博上线,*务微博大家庭迎来了新成员,法院系统的重大审判信息、重要司法解释以及重要信息等内容都将直接呈现在亿万民眼前。而近期最高法召开了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宣布“要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明年起法院裁判文书全面上“亮相”。看得出来,最高法空前在意和力行司法公开,也足见审判公开在法院系统未来工作中的分量和位置。
当下改革面临的都是硬骨头,司法改革亦然。不过,在夹杂着去地方化、去行*化等一堆硬骨头里面,司法公开相较而言又算是一块“软骨头”,啃起来相对不费劲,也有利于迅速打开局面。就在此次公众开放日的交流互动环节,最高法设定的唯一主题就是“近年来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摆出了薄熙来案公开审判等成绩外,亦表明在新媒体时代,微博直播庭审将成为司法公开的重点方式。司法公开,是一条认准了就要走下去的路,但这条路注定不平坦,特别是公开什么、怎么公开以及不公开的后果,尚缺乏刚性的制度约束。因此,这既要自上而下的示范和鞭策,还需不断将探索成果制度化、长期化。某种意义上,司法公开,既是一种价值理念,也是一种制度安排。毕竟,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要“感受到”恐怕就少不了这种“看得见的方式”。如果看不见,就可能感觉不到,或者感觉有偏差。毕竟,眼见为实嘛。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