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典型案例
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
小常长期在A市居住。在获悉A市关闭离市通道,实施封城管理时,即刻驾车带着妻儿赶到临城B市,当晚在B市乘飞机抵达C市,与其母亲、哥哥共同居住。其间,小常明知C市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未向社区报告A市居住史,且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多次出入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并乘车往返C市多地区。20日后,小常的母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小常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病原携带者),与其密切接触的28人被隔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常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A市实施封城管控前,从A市绕道B市抵达C市,不执行如实报告和居家隔离规定,往返C市多个地区,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致20多人被隔离观察,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小常归案后积极配合防疫机构说明行动轨迹,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据此,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小常有期徒刑八个月。
原标题:《典型案例(四)——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