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障领域相关问题,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政策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针对疫情期间相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梳理了有关法律规定,解答了群众关心的就业保障等3个方面的15个问题。
一、就业保障类
(一)疫情期间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答:一是网上办理: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gov.cn/),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rss.nx.gov.cn);二是掌上办理:注册登陆“我的宁夏”“掌上”手机APP,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或小程序;三是线下办理: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到参保地(银川市和两县一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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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疫情期间企业如何申请稳岗返还补贴?
答:一是网上办理:登陆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rss.nx.gov.cn);二是线下办理: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账户信息)到参保地(银川市和两县一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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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疫情期间“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对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年1月1日起新吸纳)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年7月1日后毕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较为困难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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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疫情期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实习?
答:届、届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12月31日前可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