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关于严格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省、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1.境外来汶人员,须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经闭环转运返汶后,落实“3+1+7”管理措施,即第一时间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1次,7天居家健康监测。
2.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汶人员,须落实“7+14”和“5+1”健康管理措施,来汶后第一时间到县集中隔离点(医院老院区)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无异常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14天健康监测,第7天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14天和第21天再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到隔离点集中隔离,非必要不外出。
3.省外低风险区来汶人员(包括在省外求学务工、返汶探亲、来汶务工经商、看病就医返回人员等)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4.加强返乡人员服务管理。返乡人员持有出发地或目的地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拟返汶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所居住村(社区)报备,包括所在城市、乘坐交通工具、身体健康状况等。建议国内低风险区来汶人员第一时间到指定地点(城区医院北院区、南院区或县结核病防治所,其他镇街可到当地卫生院)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对于实行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要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乡村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二、全面加强社区村居防控
5.全面恢复社区村居疫情防控检查岗,严格执行“一看一测一查”(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暂时关闭村居、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禁止室内扎堆聊天、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
三、加强发热患者就诊管控
6.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请做到“三要两不要”。三要:①主动到村(社区)登记,接受管理。②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县妇计中心)发热门诊就诊,医院、诊所、卫生室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等。③主动向医生说明情况,配合就诊。两不要:①不要自行用药。②不要隐瞒病情。除设有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患者。
7.零售药店严格退烧药品销售实名登记、身份查验、病情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四、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防控
8.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运输和贮存“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和溯源码)不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9.凡从济宁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所在镇街市场监管所书面报备,并将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
10.对来自省外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来自省内但“三证一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济宁市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11.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到达目的地或空集装箱装货前24小时,货主须向所在镇街市场监管所书面报备。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对货物、集装箱内壁实施预防性消毒。
五、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12.影院、网吧、娱乐场所、培训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洗浴店、理发店、美容店、市场、早餐点、小餐饮、饭店、小超市、足疗按摩场所、密闭式健身房、棋牌室、茶室等场所严格执行“亮码+测温+戴口罩+询问旅居史”和日常消毒消杀,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消费者应拒绝其进入。宾馆入住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入住相关规定。提倡消费者使用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