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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27 17:02:00

来源|临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临川区集中隔离人员自行承担隔离费用的通告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强化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4月8日零时起,对所有新增需集中隔离观察的来(返)临川人员(简称集中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其本人自行承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人员自行承担在集中隔离点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标准为元/天/人;核酸检测费用按规定标准另行收取。脱贫户(监测户)可持相关证明申请政府补贴。

二、计算时间

住宿费、伙食费自年4月8日零时起开始计收,由所在隔离场所(酒店)工作人员按标准收取并开具发票,所收费用全部上缴区财政。隔离人员在解除隔离时应缴清隔离费用。

三、收费对象

年4月8日零时起所有从境外和国内重点管控地区来(返)临川人员以及其他需集中隔离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各集中隔离场所要切实提升隔离点管控水平,优化服务保障,为集中隔离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人性化服务。

2.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要加大对来(返)临川人员集中隔离自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请集中隔离人员顾全大局、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的,将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临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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