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镇雄县、重庆长寿区先后发布通告:自9月21日零时起,对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实行收费管理,拒不支付将追究法律责任。
一石激起千层浪,云南镇雄县、重庆长寿区成了第一个吃“隔离费”这只肥美大螃蟹的第一人,而且都明确”拒不支付将追究法律责任“。
消息一出迅速发酵,很多网友提出疑问:隔离是强制性的,如果向被隔离人员收取价格不菲的“隔离费”,就有强买强卖的嫌疑,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也网友们担心如果隔离开始收费,隔离将不再是精准防疫,被隔离人员的范围势必会被放大、放大、再放大,而让收取“隔离费”成为某些人的敛财工具。
这项收费合理不合理姑且不讨论,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依法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也就是说承担隔离费用是地方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而且隔离接受集中隔离,是为了保护他人不被感染,是在给传染病防疫工作做贡献,因此向被隔离人员收费既不合法更不合理。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了三年,我国是全球抗疫成绩最优秀的国家,但也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地方财政尤其是偏远贫困地区财政开始吃紧,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更是胖得拖瘦、瘦的拖成皮包骨。
古语有云“大疫不过三”,今年是疫情的第三年,我们终于看到了疫情结束的希望,让我们一切努力再坚持一下,携手度过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别再让合肥元一盘的凉拌黄瓜,山西榆林元6斤的芹菜事件出现,做个富而不骄、穷不生奸计的好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