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自强通讯员周洁
以防疫隔离费用为由扣压工资元,沟通未果,原告任某寻求青岛海事法院司法救助。日前,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庭通过远程指导当事人立案、原被告双方线上调解的方式,在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被告上海某海员管理公司将扣抵的1万余元工资支付给任某。
据了解,年10月31日,来自临沂的电机员任某与被告上海某海员管理公司签订了雇佣合同。今年一月份,任某在上海离职下船后,发现应得工资报酬被扣减,经询问得知派遣公司将其工资扣抵了登陆后发生的防疫隔离费用。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任某想到了寻求司法救济,遂电话咨询到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庭。今年3月20日,任某起诉到青岛海事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扣压工资元并承担诉讼费。
因任某远在临沂,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庭接到电话后随即指导任某如何书写诉状及整理证据,同时与上海的派遣公司展开远程联络。鉴于争议的标的额不大,无论临沂的原告还是上海的被告,到青岛参加诉讼都将承受不必要的诉累,于是立案庭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调解。
4月12日,派遣公司将扣抵的1万余元工资支付任某。青岛海事法院在短短十几天解决了工资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