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石家庄3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樊江涛)今天,唐山市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文件提出,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路北区人员要主动报备。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路北区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到达路北区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路北区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通告》同时提示广大居民从外地来(返)区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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