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4月12日零时起,所有新入住集中隔离点的境外来(返)库人员和国内重点管控地区来(返)库人员,在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旗荞泰招待所、老年人养护院、党校(翰舒宾馆)按照每人每天元收取费用(住宿费80元、餐费50元);其它经营性酒店集中隔离点按照协议价格收费。
二、收费方式:被隔离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前须一次性结清隔离期间全部费用,由旗卫健委协调所用隔离观察场所按照标准收取。
特此通告
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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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库伦旗集中隔离观察人员自行承担费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