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疫情出现反弹,已波及全国多个省(市、区),成都市预防疫情输入压力增大。请省外来(返)蓉人员,认真落实成都市疫情防控政策,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成果。
1、对近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川之日起,实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需具备单独居住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市)县闭环接返,并严格落实安装门磁等人防技防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单独居家隔离条件,继续实施集中隔离。
2、对近7天内有海南、新疆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川之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2天居家健康监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实施集中隔离)。
3、对近7日内有陕西省、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鹰潭市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川之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采取3天3次上门采集咽拭子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4、对近7天内有青海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自抵川之日起,实施3天集中隔离+2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需具备单独居住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市)县闭环接返,并严格落实安装门磁等人防技防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
5、其他地区来(返)蓉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要求,所有经航空、铁路、公路的省外来(返)蓉人员须扫“入川码”,实施3天2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如果近7天内有国内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即: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在成都市接受集中隔离的来(返)蓉人员,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相关费用。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