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梯井道照明设计中应考虑的问题
1、电梯井道照明电压的选择:电梯井道内部空间有限属狭小工作场所,为了保证施工及维修人员不受点击,设计时宜选用36伏特安全电压;需要注意的是在高层建筑中井道长度超过50m接近或超过m时,为减小电压损失,井道照明电压应采用伏特,同时应设30mA瞬时动作的RCD。
2、电梯井道照明光源的选择:当采用36V照明时,可选用36伏特荧光灯或白炽灯。
3、36伏特白炽灯功率的选择:36伏特白炽灯功率分为15W、25W、40W、60W、W,设计时宜采用60W。
4、井道照明灯具间距问题:《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无灯距要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规定每隔7m设一盏灯,设计时如只按照7米一盏照明灯具,是无法满足50lx的要求。建议当采用60W白炽灯时,每隔3m设一盏照明灯具,以满足规范对照度的要求。
5、V/36V照明变压器容量的确定:应按(井道长度/3)×60瓦估算,再考虑0.8的功率因数。例如,当电梯井道长度为50米时,需设1.KVA的照明变压器。
6、36V照明出线应设保护电器,导线截面的选择要与保护开关相配合。
7、36V照明回路不应设PE线。参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第7.2.13条关于“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的规定,其目的是防止高电压侵入到特低电压侧而导致不安全。
8、井道照明管线宜暗敷,当明敷时应采用防火线缆和防火保护管,参见《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93第3.3.7条。
9、设在电梯机房和底坑的井道照明开关应采用双控开关。
二、电梯井道照明设计相关规定
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第4.2.5条5款:“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第9.4.5条2款:“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且照度不应小于50lx,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在距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米以内各设一盏照明灯具,中间每隔不超过7米的距离应装设一盏照明灯具,并应分别在电梯机房和电梯底坑设置控制开关;2)电梯轿顶及电梯井道照明电源宜为36伏;当需要采用伏特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三、审图时电梯井道照明设计普遍存在的问题
1、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没有考虑到照明线路的电压损失问题,甚至超高层建筑井道照明电压也选用36V。
2、设备材料表中光源型号与电压不符,36V照明电压却采用节能灯。
3、设计时只按照灯具间间距不大于7米设计,没有考虑对照度的要求(50LX)。
4、36V照明线路未设过载和短路保护。
5、36V照明回路设置了PE线,详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第7.2.13条关于“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应做保护接地”的规定,其目的是防止高电压侵入到特低电压侧而导致不安全。